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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大会的东风,本次会议还进行了一个重要的议程,即《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的三家试点出版社(即电子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的关于社店信息对接合作的签约仪式。三家出版社主管副社长与浙江新华发行集团的周立伟总经理分别签署前述了社店信息对接协议,并就社店信息对接情况发表了实践感言,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发行管理司范卫平司长参加了签约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从2005年9月中旬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召开《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试点方案的第一次动员会议后,作为《规则》试点单位的电子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就开始了社店信息对接的摸索和实践,社店双方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消化标准,结合本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相关的改造和对接系统的开发,以及双方沟通、测试、再沟通和测试等。本次签约标志着电子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三家出版社与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正式按照《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要求通过互联网进行出版物流通信息交换,这对大力推进《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的深入实践具有深远的影响,将大大加快出版社和书店之间的信息流通,解决社店双方多年存在的问题:例如出版社无法从书店了解图书的实际销售情况,同时对书店的收货和退货情况不能及时得知,给社店的对帐和结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等的问题。
《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是图书流通最迫切需要制定的关键性行业标准,是在总署领导柳斌杰、邬书林同志的亲自部署下,由总署科技发展司、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协调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新华书店总店、上海市新华发行集团、电子工业出版社、北京科文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当网)等多家单位组成课题组,经过合力攻关,形成了《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于2006年1月26日由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办[2006]90号)批准发布,并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这项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加速我国图书发行行业信息流通,降低交易成本,减小经营风险,提升行业技术进步水平,促进行业经济增长,更好地满足出版发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网络化发展的需要。
《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以图书流通过程为核心明确了数据交换的内容。根据交易业务的“发布、采购、发货、退货、对帐、结算、统计”7个环节,定义了“出版物商品信息、供货目录信息、库存商品信息、采购单据信息、发货单据信息、退货单据信息、通知退货信息、对帐单据信息、结算单据信息、统计单据信息”10种信息类型,支持“发布信息、商品征订、库存沟通、商品采购、采购确认、发货、收货、退货、退货确认、通知退货、对帐、对帐确认、结算、分销统计、零售统计”15种业务处理。通过完整定义图书商品信息以及图书商品在流通各环节中的信息交换内容和规则,规范图书出版发行供应链中各企业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使企业间数据库能以标准格式相互提供所需数据,以达到整个出版发行供应链、信息链异构系统的数据传输简单化。每个数据库拥有者只需将自己数据库的内部格式和标准格式进行转化,就可达到供应链中各企业信息的互联,促进中国图书出版发行供应链之间的信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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